截至11月1日,我院学生处牵头财务处、各二级学院基本完成了2013年度5478名学生参加青岛市城镇居民保险工作。
学生处认真组织该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学生中努力宣传政策、积极动员,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交纳的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共计275860元(其中财务处9月份代收267700元,余款由各二级学院保险工作负责人于10月17日统一交到社保大厅)。学生处将学院5478名参保学生信息审核并录入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并为49名学生补缴了历年保险欠费,将学生保险费交到青岛市机关保险办。该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我院5478名学生顺利被纳入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大学生参加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青岛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有利于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大学生的利益密切相关。我院学生顺利参保,可有效降低因重大疾病给学生个人、学生家庭带来的风险,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确保我院省外学生享受青岛市民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