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员工作职责-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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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员工作职责
2013-09-07 00:00  

适应学院新的发展形势,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进一步明确我院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尤其是学院考勤制度;自觉服从领导、管理;不擅离岗位,不从事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开店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熟悉学生住宿的分布名单;自觉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公寓内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

3.积极开展学生公寓各宿舍的安全、卫生及学生宿舍文化检查、评比活动,认真做好详细、规范的记录、登记,及时、客观地进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4.带领值班学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智能控电系统、节水系统等学生公寓现代管理设施、设备的作用。

5.带领楼管会成员坚决杜绝学生公寓内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违章用电、盗窃、推销、传教、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异性等违纪行为。

6.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检查、巡查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上报相关领导。

7.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备用钥匙和学生借用钥匙,认真办理学生住宿和退宿手续;认真做好冬夏季学期的床位调整工作、轮流值班工作。

8.严格按照学院的作息时间开关学生公寓楼大门和供水、熄灯、送电工作。

9.负责学生公寓内公物管理、设备检查、报修,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应急使用和管理。

10.负责检查、督促学生公寓公共卫生区域校外保洁人员的卫生清洁工作。

11.充分发挥楼管会、学生会、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值班学生等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

12.积极完成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二级学院等学院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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